回避职场“事故多发地”
|
发表时间:2006/9/12 浏览 1463 次 |
在职场上闯荡,一些“事故多发地”是不可回避的障碍,如何正确面对则非常重要。
流言蜚语
王真,23岁,某商贸公司文员
大学毕业,我加盟到现在这家商贸公司,做一名小小的文员。没有任何工作和社会经验的我,很希望尽快和大家打成一片。其实,我们公司的业务还是非常繁忙的,大家整天都忙忙碌碌。不过,我很快发现,同事们有个坏习惯,那就是大家都喜欢聊些蜚短流长。
我知道这样做不对,但是也不便当面制止他们。很多时候,同事们在不断地说,我只是安静地坐在一边。前不久,同事们在讨论老总,说他的一切都是依赖着太太娘家的支持。他们口若悬河,我心底里却厌恶得不行。正在这个时候,老总出现了,一脸怒气地钻进了办公室。从此,老总再看到我们当时在场的几个人,都是一副冷峻的表情。
这无疑让我刚刚开始的职场之路布满冰霜,我心焦不已。不过,我没有急于向老总解释,而是在闲暇时刻意和爱说是非的同事保持距离。比如午休,我一个人百无聊赖,但是纵使趴在办公桌睡觉,也不再当“旁听”。
渐渐地,老总终于开始信任我,不再对我冷眼相对。而那些同事却因再一次无中生有,超越了老总心理承受的极限,在付给他们遣散费后,提前解除了他们的合约。
点评:谣言的流传可以说是职场上的“毒瘤”,不仅会伤害到别人,也会给自己的职场生活蒙上阴影。回避谣言是最聪明的做法,让自己永远远离“是非”,这样才能让自己走得更远。
习惯性跳槽
李文勇,24岁,某合资企业策划部职员
俗话说,树挪死人挪活,以前我挺相信这个道理的。上班第一年,我不断地换工作,前后换了八、九次工作。当然,我跳槽也不是太盲目,我的目标便是:争取供职知名大公司,拿不菲的年薪,甚至能攀上管理层,做个令人羡慕的金领一族。
可是,时间长了,我便陷入了习惯性地跳槽。有时是自己不满现状炒了老板,有时是老板嫌我能力不够。像袋鼠一样跳来跳去,找不到一点职业成就感和归宿感,我陷入了巨大的迷茫中。而那些在我眼里安分守己、不思进取的朋友,却在自己的岗位上干得越来越带劲,名利双收春风得意。
回想这么多年来,自己袋鼠般的职业轨迹,我不由得有些后悔了。
点评:跳槽本来无可厚非,但是习惯性地选择跳槽,只会让自己陷入职场迷茫期。找到新工作,应该低姿态进入,将目标定得低一点,力戒浮躁的心态,脚踏实地的工作。毕竟,职场上的成功不是一蹴而就的,幸福需要历练和等待。
办公室恋情
沈园,28岁,某软件开发公司技术员
进公司的第一天,经理发给我一本公司员工手册,其中第七条规定:杜绝办公室恋情,和同事谈恋爱,其中一人必须离开公司。这条冷冰冰的规定当时我并没特别在意,心里猜测应该和自己无关。当看到公司里一对情侣同事和经理据理力争,希望双双留下为公司效劳被经理无情拒绝,最后两人坚持同时辞职时,我终于明白规定真的很严苛。
可是,当公司新来了个叫程惠的女孩子后,我的心顿时被打动了。很快,我们都爱上对方,开始了办公室恋情。想到公司的规定,我和程惠决定隐瞒恋爱的真相,不希望被经理知道。可是,这种提心吊胆的生活还是让我们压力很大,工作效率也降低了几分。
后来,我和程惠合计了一下,决定让程惠离开而我继续留在公司。毕竟程惠来公司不久,发展空间比较有限。而我工作年限长,而且有比较清晰的未来。虽然我们不在同一个公司上班,但是卸掉了心中的压力,让我们都拥有了阳光般灿烂的笑容。
点评:公司规定禁止办公室恋情的发生,自然有它的道理,职员不必想着去打破陈规,而是积极地配合规定的执行。如果可能其中一个人离开是不错的选择,若不得已要同在一个办公室上班,恋人之间不可太亲密,保持普通同事的交往不要引起误会才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