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事局关于2009年公开考试
招聘教师岗位的通知
各县市人事局、教育局,畹町经济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州直有关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现将2009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法律和法规,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精神;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教师资格和学科专业水平(部分岗位教师资格证以所报岗位要求为准);
5、具备拟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报考中学教师岗位需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部分岗位以所报岗位学历要求为准),报考岗位需与所学专业对口;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需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岗位需与所学专业对口(部分岗位以所列专业条件为准);
7、除机关事业单位在职正式职工以外的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4年7月1日后出生)的毕业生,可以报考;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岗位和普通高中教师岗位面向州内外公开考试招聘,其他教师岗位仅限德宏籍生源报考;
8、服务期满1年及以上在我州服务的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选拔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可按德宏籍生源对待;
9、所有公告招聘岗位在州内不受生源地的限制;
10、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考试。
三、考试内容及方法 (一)考试试题内容
1、笔试(“中学综合试题”)(满分100分,其中:“教育学知识”40分,“教育心理学知识”40分,“教育技术知识”10分,“时事政治知识”10分)
(1)“教育学知识”、“教育心理学知识”的范围及内容:
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适用于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的《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规定的范围及内容(北京师大出版社出版)。
(2)“教育技术知识”的范围及内容:
教育部《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教师〔2004〕9号)第一部分“教学人员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规定的内容及要求(网上可查阅)。
(3)“时事政治知识”的范围及内容:
2008年1月至2009年6月国际、国内发生的大事。
2、笔试(“小学综合试题”)(满分100分,其中:“教育学知识”40分,“教育心理学知识”40分,“教育技术知识”10分,“时事政治知识”10分)
(1)“教育学知识”、“教育心理学知识”的范围及内容:
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适用于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者的《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规定的范围及内容(华东师大出版社出版)。
(2)“教育技术知识”的范围及内容:
教育部《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教师〔2004〕9号)第一部分“教学人员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规定的内容及要求(网上可查阅)。
(3)“时事政治知识”的范围及内容:
2008年1月至2009年6月国际、国内发生的大事。
3、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岗位和普通高中教师岗位采取笔试(中学综合试题)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中学综合试题)成绩占总成绩的30%,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2)笔试结束后,按拟聘人数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选;拟聘人数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数为1:1时,也可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3)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聘用。
(二)考试方法
1、德宏州人事局统一组织笔试(综合试题考试)。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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