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砚山工业园区市政管理水平,经砚山县人民政府同意,砚山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园区城市管理协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合同制城市管理协管员3名(其中男性2名,女性1名)。
二、用工方式
此次招聘的城市管理协管员不纳入砚山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正式编制,采用与砚山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劳动合同并管理使用。
三、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有效期二年,实行二年一签,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合同期间违反管理规定或不胜任工作的,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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