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澜沧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招聘公告
发表时间:2015/4/25 15:40:02 浏览 2451 次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澜沧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上允监管所、东回监管所各1名工作人员,共计2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4.年龄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文秘、食品科学与工程、卫生专业,本地户口优先。 岗位条件中所列的年龄均从1月1日开始计算,即 35周岁以下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澜沧县广播电视台上发布。公告时间为2015年4月16日—2015年4月30日,公示期为15天。 2.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4月20日—2014年4月30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澜沧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楼办公室。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咨询电话:0879-7239242,联系人:周青青。 监督电话:中共澜沧县纪委0879—7227786。 3.报名要求 报名者须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交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四张(贴1张交3张)。应届毕业生带本人《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根据报名人员所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后,向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发出面试通知。 四、聘用与待遇 1.聘用及待遇。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订劳动合同,首聘聘期一年,其中含试用期3个月。工资1500元/月,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单位购买相关保险。 2.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五、其它 此公告未尽事宜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解释。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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